林雪河在奢侈品店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。

    由于他打着伞裹着毯子穿着拖鞋出场的造型过分前卫,以及自身形象条件过硬,刚走进商场,就被各家导购当成目标客户争取。

    尤其是在拿出陆崇的卡之后。他被请进高级vip休息厅,有点心吃有茶喝,还有一列模特穿上当季新品在他眼前走秀,任君挑选。

    简直就和在家里的时候一样。

    然而这是“外面”,是他终于踏入的真实世界。每当想到这一点,他的购物欲就被刺激得更旺盛一分。不仅买了当季的大衣皮衣夹克衬衫西裤腰带袖口,还买了各种款式的帽子来搭配。连几个月后的高级成衣定制都爽快签单。

    刷别人的卡超开心的。如果不是审美有讲究,他能把自己穿成一棵圣诞树。

    他换了件黑色刺绣羊毛圆领衫,外披一件休闲西装外套,风流倜傥贵公子的气派立刻便被衬了出来。

    衣服一穿整齐,那张俊俏绝佳的脸蛋便更加抢眼。店里的导购脚步前后不离地跟着,说话间都忍不住地在往他脸上瞄。

    “你皮肤真好哇,真的好细好白哦,像从来没有见过阳光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啦,”林雪河说,“因为我是吸血鬼嘛。”

    大家都当成冷笑话,很捧场地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他没觉得哪里可乐,倒是有点被吵到,就起身往下一家走,逛来逛去,日暮时才意犹未尽地回酒店休息。

    晚上收工回酒店,陆崇进门,差点被随地堆放的购物袋绊倒。

    仿佛穿进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拍摄现场。各大奢侈品门店的手袋占满了茶几和餐桌,都找不着地方放了,剩下的一半只好堆在地上。

    陆崇平淡地瞥了一眼,抬腿跨过满地奢靡的障碍,“都买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漂亮的东西。”林雪河美滋滋道。

    他买了新的抱枕,用起来比酒店的舒服许多。还有新的水晶杯,正好用来装他新买的红酒,配上奶酪和火腿。

    倒是很会享受。酒已经醒好了,带着一点果木清香,陆崇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。

    回来的路上,他让助理去查了杨岭的消息,几通电话后确认人现在没什么事。没接到戏,只好在家逗逗孙子。

    他几句话讲明了今天在剧组的见闻,摇晃酒杯,心情有些复杂,“这样或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。”

    “别人的命运和我有什么关系?”林雪河并不意外,懒散地躺在沙发上,淡金色双瞳望着他。

    “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陆崇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他其实没有什么资格质问,毕竟林雪河这么做是在替他出头。他反而要去怪罪,就显得矫情又莫名其妙。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圣父体质。

    但心情还是很微妙。

    大概还是因为在剧组受到的冲击,发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居然只是一句话造成的。漫画里才看过的“言灵”居然真实存在。

    又或者是因为,血族和人类的价值观确实不一样。

    林雪河不懂他为什么蔫巴成这样。

    毕竟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血族,不了解人类的脑袋瓜怎么运转也很正常。

    他对自己向来宽容。难得今天心情好,起身从最近的购物袋里拿出一样,递给陆崇,“喏,给你买的。”

    陆崇意外地接过,打开盒子,里面是一条印着大logo的丝绸领带,“真是给我买的?”

    他平时很少穿正装,出席活动也不会穿戴明显的logo,毕竟接商务合作会有忌讳。

    “一开始不是。”林雪河说,“不过想想我以后应该也不会戴。给你用正好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陆崇撇嘴,“刷我的卡送我东西,真大气啊。”

    “不客气。”他笑盈盈道。

    他只是喜欢买些五花八门的漂亮东西,实际上自己穿衣服还是会选简单款式。

    他坐直身体抻懒腰,顺手从脑后抽出一支骨瓷发簪,挑起那根领带看了看,“现在再看又觉得还是漂亮的……唉,话都说出口了,还是送给你吧。”

    他刚刚一副被逛街耗尽力气的样子软倒在沙发上,后脑勺被压得严严实实。陆崇这时才发现他剪了头发。

    昨晚盖住膝盖的离谱长度已经被剪成了过肩的狼尾,上层的碎发自然垂落,下层长发则被簪住。

    那支骨瓷发簪通体都是奶白色,直线型没什么特殊装饰,只有簪头雕刻了一只镂空的蝴蝶。造型看起来有些妖异,“你喜欢蝴蝶?”

    林雪河不假思索道,“最讨厌的虫子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还把它戴在头上?”

    “可是这根簪子很好看啊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店里的人说,它是用动物的骨灰烧的。”

    林雪河指腹划过尖尖的簪尾,漫不经心道,“如果是用几万只蝴蝶的骨灰烧出来的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还真是讨厌蝴蝶。”陆崇说。

    他原先的头发太长了,即使只盘一半也很重,是在家里闲着无聊才留那么长的。现在为了戴漂亮簪子,临时决定剪掉。

    一句又一句,全都是陆崇想不到的神奇逻辑。

    “我今天下午逛街,还抽空想了另一个问题。”林雪河说。

    他对昨天试图通过咬痕契约陆崇,然而以失败告终的行动还耿耿于怀。

    身为血族的獠牙居然咬不破人类的皮肤,这严重不符合他的认知。

    明明咬过的同族都说,人类的皮肤像葡萄皮一样柔软,血液像流动的美酒一样香甜。

    眼下的情况跟书上说的完全不一样。

    排除各种不可能因素,他问陆崇,“所以有没有可能,其实你不是人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从百米高空自由落体只受了点皮外伤,三分钟能跑五公里回来还不带大喘气,都没让他对陆崇的身份产生疑惑。到了挑战自尊心的时刻,他才开始真正对这个人类产生关心。

    本质上还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这种打击——

    活了二十年才发现自己竟是个无法自主进食的吸血鬼,这合理吗?

    不行,不可以是这样。

    他不可能存在这种缺陷,问题一定出在食物身上。

    陆崇没看他,“给你机会不中用,还怪别人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知不知道,血族为什么选择和你的家族联姻。”林雪河说,“或许你的家族被选中,是有特殊的原因。”比如皮肤特别厚之类的。

    陆崇倒是真的回忆起来。

    除了小时候去参加过林氏家主的换任仪式,在那里经受了惨无人道的霸凌之后,他没有再跟血族近距离接触过,“没有。我从来没被血族咬过。”

    爱心献血车倒是上过几回。不知道他捐献的血究竟是真的输送给了有需要的人,还是被偷偷倒卖给了设点的血族。

    “那我们小时候从没见过吗?”林雪河继续问,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特殊紧绷感。

    “你家里的大人也从没对你提起过我的名字……或者我在哪里生活?毕竟我们可是联姻对象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陆崇肯定地说。“如果见过你,我当然会记得。”

    即使在血族里,长成林雪河这样的也不多。

    再说他是高考前才知道要跟血族联姻的,之前跟家里人压根没聊过这个话题。

    林雪河这个名字,他昨天才第一次看到。

    林雪河意味不明地叹了一声气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刻意隐瞒得非常好,那么陆崇知道的或许比他还少。

    “你有那么夸张又好用的伴生能力,为家族做点别的事应该也能有贡献吧。”陆崇浅啜了口红酒,后味酸涩。不知不觉跟他聊起天来。

    “他们就不能指望你点别的?怎么就整天盯着联不联姻的啊。”

    陆崇也不是傻子。

    想要什么一句话就能完成,翻遍漫画都找不出比这更方便的能力了。

    有这能力,他真想要钱的话,多少钱弄不到啊。还用得着跑来逼婚?多此一举。

    再说,他们俩年纪差不多,都是大有可为的时候。就算不是跟血族,陆崇也从没想过这么早就开始筹划自己的婚姻。他感觉现在的年轻人应该都是这样。

    除了眼前这位。

    “我的伴生能力哪里好啦。”林雪河说,“小时候大家都不愿意陪我玩,怕不小心惹到我生气会被我报复。家主怕我闯祸,连门都不让我出。今天我还是第一次逛街呢。”

    他语气淡淡的。陆崇判断不出是真话还是信口胡诌,“怎么跟我想的不一样。你有这么大本事,他们都应该跪下来求你赐福才对吧。”

    林雪河笑了一下,“可我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啊。”

    他嘴角弯起来,眼睛却是冷的。

    陆崇细心地从中看出些难过的影子。感觉自己的玩笑话可能讲歪了,还是歪到了某些不该提的伤心之处上。俗称哪壶不开提哪壶。

    人家就是在家里憋久了,想出来逛逛街,本来挺高兴的。

    陆崇觉得自己扫兴,绞尽脑汁想有什么能挽回气氛的话题。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,便先听见一句询问,“那现在呢,你也觉得我可怕吗?”

    “你会怕我吗?”林雪河问他。

    陆崇莫名感到紧张。

    直觉告诉他这是个重要的问题,可能会影响人生的那种。必须得好好回答,“现在?害怕倒不至于……”

    他顿了一下,实话实说,“不过我觉得你挑红酒的品味不太行。”

    林雪河一怔,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话,眼底的笑意终于真切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真可爱。我都有点喜欢你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