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皇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我讨厌你 > 第63章
同学聚会后过了半月,陶楂跟着林寐还有曹严华一起去了西边蓉城,在蓉城市里呆了两天,便驱车朝海拔更高的旅游景区出发。
陶楂没有驾照。于是林寐和曹严华两人轮换着开,车是曹严从家里开出来的一辆吉普,底盘比陶楂见过的所有吉普都要高,车身威武霸气。
等大学开学,他也要去学驾照的,全部科目一把过的那种。陶楂窝在副驾驶里暗自想道。
行进了大概六个小时,陶楂睡着了又醒来,开车的人从曹严华变成林寐,身旁人呼吸的变化让林寐察觉到陶楂已经醒来,他把车速放慢,扫了眼呆呆的陶楂,手有点痒,可开着车,他只能摩挲几下方向盘。
“再有二十分钟我们到青苔山,那里可以拍照,山顶上的日落很漂亮,还能看见土拨鼠。”出发前,他跟曹严华一起做了攻略,最终选定的路线可以让他们一路玩乐。
陶楂这才来了兴趣,“土拨鼠?”
“嗯,因为挨着景区,不少游客投喂,这里的土拨鼠个头都很大,很容易发现,”林寐说道,“但是不要跟它产生接触,因为不能保证它们没有携带病菌。”
“哦。”陶楂已经举着手机放下了车窗,外面的风一时间全灌了进来,他额前刘海一下就全被吹得立了起来。
海拔已经上到了三千多米,林寐瞥了眼陶楂,“不冷吗?把外套穿上。”
陶楂看着远处群山上还是淡黄色的太阳,下面青绿草原绵延,他摇摇头,懒洋洋回答道:“不冷,好舒服。”
“坐好。”林寐淡淡道。手下方向盘打了小半圈,车从平坦的公路拐到原汁原味的当地山路,车身一阵剧烈颠簸。
“卧槽!”曹严华本来躺在后座睡觉,被这么一颠,直接摔下来,他快被摇散架,用尽一身力气才扶着副驾驶椅背爬起来。
只是窗外的风景让他忘记了自己要说的话,他跟陶楂一样打开车窗,“我靠,我们快到青苔山了!比网上图片还要漂亮!”
他盯着窗外看了好一会儿,咧开嘴角,“徐序在国外看不见,活该。”
陶楂从包里拿出相机,这是林寐在出发前买的,教他用过,陶楂熟练地使用起来。
车轮碾在凹凸不平的黄泥路上,镜头很难保持平稳不摇晃。
“上山了再拍,现在坐好,别磕到了,”林寐见陶楂歪来歪去,几次差点撞到头,见陶楂瞪着眼睛看过来,他又解释,“我不是指相机不要磕到,我是让你别磕到了。”
陶楂小声地“嘁”,林寐纵着他这些小坏毛病。
海拔高的地方天黑得早,车沿着盘山山路一直上行,陶楂肉眼看着本来在头顶的太阳慢慢接近了山峦。
日光已经被变换了颜色,出现了几缕温暖的橙。
远处成群结队的牦牛还在低头吃着草,隔远了看,它们仿佛是静止,像是被人从电脑屏幕上抠下来摁在上面的。
终于盘旋上了山顶,陶楂正好可以俯瞰来时的路和
风景,天色已然暗下来,那起起伏伏的绿色草原在视野里变成了墨绿色的海洋,上上下下的车辆是在海浪上摇曳行驶的小船,风?风也是海风,只是有一股青草和牛粪的味道。()
陶楂小心地把手伸了出去,他感觉自己的五指变成了五把剑,把整面的风一分为五,又迅速在之后合拢,飞驰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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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蓝的天穹无限接近头顶,车顶擦着云层过去的。
视线平行的远处,太阳已经看不见了,但它的光芒依旧闪耀在云端之上,云朵被晕染着,朝地那一面是暗蓝色,朝天那一面是刺眼的金色。
云层有序的排着列着队,要么裹着卷着团着。陶楂忍不住用手机拍了好多照片。
山顶原野平坦,路依旧坎坷,平野上零星生长着灌木,沿路有大大小小的岩石裸/露在外,黄色的泥墙上布满了黑黢黢的洞口。
曹严华指着一个洞口说:“土拨鼠掘的。”
他刚说完,陶楂就看见一块沾满泥土的石头后面有什么东西动了动,陶楂定睛一看,语气兴奋起来,“林寐哥哥,土拨鼠!”
陶楂只在心情情绪处于某个极端的时候才舍得叫一声哥哥,没小时候那么讨乖。不过想到陶楂以前都是装的,林寐还是觉得现在更好。便于找借口使劲欺负。
前方沿路两侧停满了车,旁边也横着竖着摆了些车。四处散落着许多人和帐篷,大部分人拍着照,有些人则坐在折叠椅上品酒唱歌。
到了。
林寐将车停好,陶楂和曹严华下得飞快。
曹严华张开双臂,他大声喊叫:“啊!美丽的西部!我那素未谋面的遥远的家乡!”
有人朝他们看过来,陶楂远离了曹严华几步,撞进林寐的怀中。
林寐没去看那能迷人心智的绚丽景色,先把手里的外套给陶楂穿上了。
外套是钴蓝色,挺括偏硬的版型,使随性洒脱的少年感极浓。
陶楂第一次出来旅游,还是来这种S市绝对不可能复刻出来的地方,天地宽阔,连人都跟着变得敞亮起来。他举着相机开心得四处跑。
林寐在他身后说了句“别跑远了”,他不耐烦地说了句“知道了知道了”,抱着相机就跑了。
曹严华清清楚楚地听见陶楂走的时候还丢下一句“烦死了”,他露出见了鬼的表情,“他还挺凶的。”
一开始只知道他爱哭又别扭,就是个小孩子心性,没想到脾气也大。
“你能受得了?”跟林寐认识这么多年,曹严华可不认为林寐是一个良善之辈。
林寐打开后备箱,从里面搬出搭帐篷需要的东西,他眼睛四处梭巡,最后落在站在不远处举着相机拍云层的少年背影上。
“你逻辑颠倒了,”林寐慢条斯理戴上一副白手套,眼神深沉,“不是受得了才会喜欢,是喜欢之后才受得了。”
他蹲下,利落拉开拉链,补上,“就像你对徐序一样。”

??
???
()曹严华被堵得说不出话来,他提了下裤子,气恼地蹲下来,“我们这么多年哥们了,他做什么从来不跟我说,林寐,坦白来说,我受不了。”()
他把一颗石子往远处丢,吊儿郎当的表情终于敛了起来,他语气落下去,沉到底,这次是真玩完了,人都会累的,不管是朋友还是别的关系。徐序自私,那以后有什么苦头,他就自己受着,我不会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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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。”林寐反应淡淡的。
“我是认真的。”曹严华说。
林寐打量着寻找合适的搭帐篷的位置,顺道敷衍曹严华,“你每次说你认真的,我都信了。”
“……草。”
徐序和曹严华,一直都是徐序牵着曹严华的鼻子走,徐序跟林寐是一样的人,只是他没学到林寐的精髓,林寐的底色是坏,坏得令人咬牙切齿,坏得令人防不胜防。
徐序的底色却是白,徐序很单纯,又固执,即使只是朋友,也把曹严华拿捏得死死的。但说到底,关系断不断,都是曹严华说了算。
陶楂不知道他们俩在说什么悄悄话,他跑远一点,他不要加入搭帐篷的工作。
等他们一切弄好,他再回去。
差不多到了时候,陶楂往回走。
“我拍到了土拨鼠,”在附近跑跑拍拍半个小时,陶楂兴冲冲的,把之前的小插曲早就抛在了脑后,“一起的人给了我面包,我丢给土拨鼠吃了,它好肥。”
曹严华本来在摆弄吉他和音响,一听见土拨鼠,立马起身挤到陶楂旁边一起看。
“给我看看。”
两人坐在小折叠凳上头挨头对土拨鼠指指点点。
“好肥啊!”
“肚子掉在地上了我草。”
“跟表情包一模一样。”
“这是一家三口?”

旁边传来了一声琴弦被拨动的声音,蓦地出现一声,又消失了。
但陶楂的注意力却全被吸引走,他把相机丢给曹严华独自看,拎着凳子坐到林寐对面坐着,“你怎么,还会吉他啊?”
林寐哪能猜不到陶楂在想什么,“又嫉妒了?”
陶楂差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,他惊诧林寐居然已经了解自己到了如斯恐怖的地步,又觉得林寐怎么能这么直截了当的戳穿自己。真没品德。大学真是白上了。
“没有。“陶楂撇撇嘴,从零食口袋里翻出一袋饼干撕开。
林寐膝盖蹭了蹭陶楂的膝盖,“我给你唱歌听,好不好?别生气。”
陶楂本来就没生气,但林寐既然说他生气了,他还是得做做样子。
“好……好吧。”陶楂不情不愿。
夕阳的最后一抹颜色消失了,原野上帐篷上又多了数顶,风声在耳边呼啸,朦胧的地平线就在远方,形色不一的灯盏或挂或立,每一帧都像电影里的场景。
这种地方会令人感到自身的渺小,人和这里土地上的岩石、植物无二,都被天地包裹
()着。
这里远离喧嚣纷扰,呼吸,呼吸就是唯一需要做的事情。
琴弦被拨动了,林寐试了音,随便弹了听不出是什么的曲子,接着才正式开始。
男生骨节修长有力,能执笔能投篮还能弹琴,他颔首,漆黑的睫羽衬得眼皮薄白,冷淡的面容在昏黄的灯泡下奇异地出现一抹温柔的神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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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他音色入耳像一首诗,温和又含蓄,起起伏伏都撩动着人的耳膜。
陶楂一开始没听出来这是什么歌,到林寐启唇吟出歌词时,他才恍然反应过来,是《起风了》
林寐声音很轻,仿佛只准备唱给陶楂一个人听,即使周围不少人在朝这个方向张望,他眼里的观众也明显只有陶楂一个人。
“…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,也沉溺于其中梦话。不得真假,不做挣扎,不惧笑话。”
“我曾将青春翻涌成他,也曾指尖弹出盛夏。心之所动,且就随缘去吧。逆着光行走,任风吹雨打。”
“…心之所动,就随风去了。以爱之名,你还愿意吗。”
陶楂心跳如擂,眼前眩晕,耳朵里不断重复播放着林寐唱歌时的声音。
曹严华在一旁如电线杆一般擎着天,他双手插在裤兜里,刘海被风吹得乱风。不知是因为歌曲想起了什么,他红着眼睛,看起来还是笑嘻嘻的,“哟,真起风了。”
耳畔有帐篷被风吹得呼呼啦啦作响的噪声,人声变得沸腾,在此处逗留过夜的基本都是年轻人,骤然发生的天气变化没有让其中任何一人发出牢骚。
相反,有人双手挡在嘴边,朝天呐喊,“来啊!来啊!干我啊!”
有女生也喊:“老娘是同性恋!我上个月和我女朋友领证啦!”
不知是从哪个方向,又传来一声,“我!骨癌!我想活下去!!!”
“草,兄弟加油!”
狂风大作,群山之间发出鬼哭狼嚎似的怪音,灯泡在灯架上摆荡,一圈圈的灯光则在地面摇漾。
风变成刀子,割在每个人的脸上,但没有人往帐篷里钻。
陶楂也没有,他眼睛都被吹得眯了起来,身心却觉得前所未有的畅快。
曹严华用开瓶器给林寐和陶楂一人开了一瓶啤酒,白色泡沫从瓶口滚滚涌出,曹严华往前走了走了,捏着酒瓶,“徐序,我草尼玛!”
陶楂呆呆地看着,林寐在他耳边问,“你有没有什么想说的?”
反正青苔山偏僻,反正异地他乡,反正一切都迎来了结尾。
他被林寐这种人压得喘不过来气的青春期,他总是觉得自己太差劲的青春期,他不甘平凡的日夜,他屡次放弃又屡次爬起来的血泪……新的阶段已经开始,新的战场已经在等着陶楂去挑战。
这一回合,输赢任它,他要不负年华。
陶楂憋了口气,他闭上眼睛,破釜沉舟般朝着空荡荡的群山喊出:“林寐,我讨厌你!”
他嗓门本来就不大,风把他的喊话吹得支离破碎,
但林寐却听清了。后者歪了下头。
喊完,陶楂用手指挠了挠林寐的膝盖,少年的脸不知道是被风吹红了还是被啤酒那点酒精度给烧红了,他清清嗓子,终于说道:
“把我讨厌你留在这里,我喜欢你只说你一个人听。”像是捧着什么珍贵的小秘密般,他在林寐面前不停重复,“喜欢喜欢喜欢,我喜欢喜欢喜欢你。”
林寐喉结微动,心脏的悸动使人呼吸困难,他眼睛似乎有些红,陶楂还没看清,就被轻轻握着脖子吻住唇。
“再说一次。”林寐蹭着陶楂的唇,低声催促。
勇气在刚刚已经用光了,陶楂一个字都挤不出来。
林寐没执着于让他重复,他拇指按着陶楂的下唇。
“对了,”陶楂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,“还要把过去的我也留在这里,那么可怜,那么弱小,那么没用。”
“不。”林寐头一回拒绝人拒绝得不假思索,并且是拒绝之后才沉思原因。
林寐说:“好的,坏的,可怜的弱小的。只要是你,都是属于我的。”
男生笑起来,“你不要你那样的你,我要。”
陶楂喉咙发涩,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个活生生的真实的人类,此刻却产生了自己是一株植物的错觉,不是花坛和绿化带里的植物,是原始丛林里想怎么生长就怎么生长的植物。他扎根在最肥沃的土里,饮着最充足的雨水和阳光。迎风不惧。
他长成参天大树,长成瑰丽的花,哪怕长成一株柔弱的害羞草。这是只属于他的自由和勇气。
耳边的风吹得越发狂妄热烈,身周原本陌生人的年轻人们已经混成堆闹成一团,有人搬来大音响放起了歌,糟糕的环境促成了一场短暂又充满激情的狂欢。
不远处的曹严华在人群里蹦跳,他举高了啤酒瓶,淋了自己一头,看着林寐和陶楂,“不一起玩吗?!”
脚下是柔软又坚实的土地,绵延万里。有人挤着摔倒,有人被撞得踩得哀嚎,有人举着酒瓶狂笑,还有人抱成团哭闹。
不常见,但合理,并且理直气也壮。
生命就应当如这般肆意,疯长。
很快,陶楂跳得大汗淋漓,他心脏已经快被挤出了嗓子眼。他前后都有很多更疯的年轻人,但林寐护着他,他一次都没被撞到过。
林寐紧紧牵着他的手,陶楂只是朝对方看了一眼,就被掌着后脑勺粗暴用力地吻住。
少年被完全拥住,他拽着林寐衣摆,被目光晦暗的林寐抓着手腕远离众人,带进早已搭好的帐篷中。
疾风骤雨的吻缓慢变得温柔起来,一分一寸,更使陶楂感到头皮发麻。
林寐手指微凉,探到热处时,陶楂浑身直颤。前者并不沉迷热爱于真正的进入,相反,他很喜欢握着陶楂,逗着陶楂,细致地观察陶楂每一秒的反应。就像一直以来在进行着的那样。
半个小时后,陶楂通红着全身,披毛毯坐在帐篷里,听着歌,趴在小桌子上一笔一划记着这次出门旅游
的帐。
外面已经安静下来。
林寐看了眼他他的记账,“不用你出。”
“那不行,”陶楂咬着笔头,皱了皱眉,“我的是我的,你的是你的,万一我们以后......”他的自由联想在触到林寐不善的目光时一下噤了声。
月黑风高,万籁俱寂,宜:杀人分尸。
陶楂立马改口,“万一以后我们,我们...”他编不出来。
林寐拍了拍他的脸,他把旁边书包拿到身前打开,从里面拿出了一枚款式简单的素戒,内圈刻了名字。
“给谁的?”陶楂口干舌燥,明知故问。
“给你的。”
“哦,为什么?”
林寐被他气笑了,倾身过去,目光和煦又侵略意味极重,“我爱你,所以希望你戴上刻有我们名字的戒指,我想把你永远留在我身边。活着,死了,都得跟我在一块儿。”
陶楂藏在背后的手腕被拽出来,林寐还在思考套在哪根手指上比较合适,就见陶楂把无名指和小拇指蜷缩了起来。
“......”
那就无名指好了。
戒指不像戒指,戒指像一柄锁,陶楂哭丧着脸,“我讨厌你。”
过了几秒钟,他没等到下一步,又好奇,“你的呢?”
“等你给我买。”林寐说。
“我才不会给你买。”
口是心非的少年终于惹恼了男朋友,又被按着,温和又强势地吻着。吻得太重,像是惩罚。
被亲得快要死掉了,陶楂终于求饶,他说买。
“只是现在没地方买嘛。”陶楂委屈,他踌躇一会儿,抬手从头上拔了根头发,小孩一样,小心翼翼想往林寐中指上缠,但林寐只肯把无名指给他。陶楂抿紧唇,不情不愿把头发缠在了林寐的无名指上。
跟陶楂手上的相比,头发丝略显寒酸。
陶楂心里蓦地发涩,“我以后会努力学习,挣钱,给你买更好的。”
说完后,陶楂呆呆地抬头看着林寐,他又说了什么?
“我不......”
林寐捂住他准备反悔的嘴,吻上陶楂亮晶晶的眼睛,“没有更好的了,这就是最好的。”
陶楂眼里憋出了眼泪,眼睛通红,他还能发出声音,他带着哭腔说:“对不起。”
他情绪上来得突然,哭得止不下来,委屈又伤心极了似的。
“为什么要说对不起?”林寐用掌心揩掉陶楂温热的眼泪。
“因为我觉得你跟着我吃了好多苦,以后可能还要吃更多苦,你有时候会不会想,下辈子再也不要遇见我了啊?”
林寐拉着他坐起来,“不会。”
男生垂着眼皮,摩挲着陶楂无名指上的戒指,他声音压低了,歌声和情话都只留给给陶楂听。
“我没觉得辛苦,我感到很荣幸。看见你越来越健康,越来越快乐和优秀,我也觉得很满足。”
“就算重新选择千万次,结果也是一样。我会千万次遇见你,你觉得很辛苦的路我会陪你走上千万次。”最后,他们还是会坐在西部某座巍峨高山的帐篷里,互相属于。
云层变成原野上飘扬的鲜红旗帜,群山是巨浪是硝烟,山风吹响冲锋的号角,撕裂长天,拼尽全力与匍匐前进都是征战的超级勇士。
可爱使勇士凭空生出盔甲与盾牌,刀枪剑雨擦身而过,但浓烟滚滚,前路迷茫。
林寐拥住陶楂,陶楂在他怀里闷声哭,别扭又孩子气地说:
“我讨厌你,我最讨厌你。”
山风无声辨清,这是它听过最缱绻深情的少年谎言。
林寐偏头笑一下,“知道了,我爱你。”
迷茫拨开,少年站在了胜利之巅,毫发无伤。!